涨涨涨!广东顺德这些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标准提高!
日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省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标准。经测算,顺德区三项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调整后平均上涨7.81%、9.26%、5.72%,更好地保障了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的权益,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一部分 伤残津贴调整
定额涨288—345元
托底线提高至4511元
2021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且2022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条件的人员,一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加发345元,二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加发326元,三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加发307元,四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加发288元。
经上述定额加发调整后,伤残津贴仍低于“托底线”4511元/月的,按照4511元/月的标准发放。2022年内首次享受一次至四级伤残津贴人员,首次核定的伤残津贴低于“托底线”4511元/月的,自首次享受之月起调整按4511元标准发放。
第二部分 生活护理费调整
2021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享受生活护理费且2022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条件的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按照6015元/月、5012.5元/月、4010元/月、3007.5元/月的标准发放。
第三部分 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
每人每月加发80元
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成“托底线”
2021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且在2022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条件的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定额加发80元,属于工亡职工配偶、孤寡老人或孤儿的则每人每月加发107元;属于工亡职工配偶且是孤寡老人的则每人每月加发134元。
经上述定额加发调整后,供养亲属抚恤金低于2022年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180元的,按照1180元/月的标准发放。2022年内首次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核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低于1180元/月的,自首次享受之月起调整按1180元/月标准发放。
三项工伤保险长期待遇2022年1月至10月的补发额已在10月底发放到位,让每位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切实感受到“暖心社保”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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