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注意!12月20日起,这些行为将上住房公积金“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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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注意!12月20日起,这些行为将上住房公积金“黑名单”

2022-12-15 13:54 · 51社保网 · 1114人阅读

住房公积金对于大家最大的用处就是购房、租房。

临近年底,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发生了诸多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也有了新的标准:

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执行,评为B级、C级会被停止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可能被暂停提取;

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颁布,涉及提取账户余额情形、频次,一起来看吧!

12月20日

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正式执行

11月30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武汉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该政策涉及到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买房资格、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将于2022年12月20日起实施。

根据该通知和官方解读文件,《武汉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按信用被划分为A、B、C三个等级。

通知对公积金信用主体的信用评价等级,以及被评为不同等级后享受的待遇和限制进行了详细规定。

被评为A级的缴存职工可以优先用武汉公积金中心推出的各项支持、优惠、便利政策和措施,提供给金融机构作为个人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条件。

而被评为B、C级的缴存职工,不仅会被暂停办理除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外的提取业务资格,还将取消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资格,限制或暂停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理,严重的还会被纳入黑名单。

其中:

A级评级标准

职工遵守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规章制度,遵守信用承诺制度,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评为A级缴存职工: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年内连续逾期3期(不含)以下;

近3年内未发生与住房公积金直接相关的违法行为;

未被其他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B级评级标准

职工基本遵守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规章制度,遵守信用承诺制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B级缴存职工:

通过伪造证明材料、使用虚假信息等手段违规办理公积金业务,经责令限期整改,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无故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无故停止缴存释义:缴存职工贷款发放后6-18个月内,无汇缴记录的认定为“贷后无故停缴”,不含离退休封存和离职封存。)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年内连续逾期3-5期(含),或近2年内累计逾期6-12期(含);

存在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政策和制度要求的其他情形,经责令限期整改后作出整改的。

C级评级标准

职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缴存职工:

通过伪造证明材料、使用虚假信息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违规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经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整改的;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年内连续逾期6期及以上或近2年内累计逾期12期(不含)以上;

存在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政策和制度要求的其他情形,经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仍不整改的;被其他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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