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制定疫情防控十条医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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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制定疫情防控十条医保措施

2022-12-16 09:11 · 南京日报 · 600人阅读

保障疫苗接种,加强重点人群监测

南京制定疫情防控十条医保措施

南报网讯(记者 王婕妤)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做好医保领域相关工作,昨天,南京市医保局制定发布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包括:提前预拨医保资金,建立防疫药品耗材绿色采购通道,做好新冠疫苗和接种费用保障,梳理新冠重点人群信息,做好失能保险服务,加强医保公共服务,继续执行“长处方”政策,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支持政策,倡导开展医保基金线上监管,加强办公场所管理等。

措施制定后,市医保局将向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不少于2个月医保资金,将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并开通南京医用耗材药品招采平台挂网绿色通道,对符合政策的相关防疫医用耗材和药品,随报随挂。

新冠疫苗在防重症、防死亡方面效果明显,我市持续推进符合人群疫苗的“应接尽接”,并加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措施制定后,我市将及时上解并足额预付新冠疫苗采购资金,高效结算支付疫苗和接种费用,助力加快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同时,我市将加强梳理新冠重点人群信息,监测统计老年人相关基础疾病的就诊信息,摸清重点人群底数,为全市充分掌握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快速诊断、科学治疗提供基础数据。

“为方便市民,将继续执行‘长处方’政策。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明确、稳定且按照临床规范可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患者,经医生评估后,单次处方量可放宽至3个月。为方便市民线上诊疗,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与试点医疗机构实现挂号、问诊、购药的医保线上结算。”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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