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医保9项举措保障群众生产生活
本报讯(记者肖婷婷 通讯员韩雷)笔者昨日从市医保部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最大程度保护港城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市医疗保障部门在保障医疗机构收治患者费用、提高群众用药可及性、加强医保公共服务等方面推出9项举措,助力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保障群众生产生活。
提前预拨部分医保资金,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患者费用。对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不少于2个月医保资金;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
引导门诊患者合理分流,缓解医疗机构接诊压力。开通部分药店门诊慢性病统筹支付功能,鼓励慢性病患者居家线上就医购买药品,减轻医疗机构门诊接诊压力,保障患者用药需求。
全力做好新冠疫苗和接种费用保障。足额预付新冠疫苗采购资金,及时高效结算费用,全力保障一线接种工作,助力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协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建立疫情防治药品应急采购机制。允许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线下应急采购。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加大新冠药品储备,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超过2个月以上的,可以向医保部门申请预拨专项资金,减轻资金压力。
保障定点药店4类药品采购费用。根据大型定点连锁药店医保服务、协议执行和运营情况,对有需求的连锁药店预拨1个月的医保资金,用于保障退烧、止咳、抗生素、抗病毒等四类药品采购供应,减轻医疗机构就医压力。
继续执行门诊慢性病“长处方”政策。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明确、稳定且按照临床规范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患者,经诊疗医生评估后,继续实行单次处方量3个月的“长处方”政策,切实满足老年人、门诊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需求。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兜牢疫情防控保障底线。加强药品使用监督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规范使用新冠治疗用药,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合理用药,保障疫情防治药品供应,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兜牢疫情防控保障底线。
加快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建设,全面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推动全部三级医疗机构和县级人民医院开通医保移动支付,参保人可远程预约挂号、诊间结算。将医保移动支付建设延伸至互联网医院、药店,支持群众线上居家就诊问医,互联网医院与线下医疗服务执行相同的目录、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切实保障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的参保病人的门诊医疗服务。
加强医保公共服务,持续畅通各类服务渠道。进一步畅通业务办理渠道,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信息系统、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江苏医保云”、本地政务服务平台、12393医保服务热线、自助办理一体机等平台实现所有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不见面”办理全覆盖。此外,参保人还可通过电话办、传真办、邮寄办、承诺办、容缺办、上门办、视频办等多种方式办理享受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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