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 延长至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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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 延长至2023年3月25日

2022-12-29 13:24 ·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 976人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满足参保群众需求,切实保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结合我市医保工作实际,经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共同研究,决定延长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3325日。

二、缴费标准

按照《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3年度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锡医保服务〔202230号)规定,2023年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如下: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和本市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简称学生少儿)为330/人·年;在校大学生为280/人·年;本市户籍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为550/人·年(含个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30/人·年);本市户籍的其他居民为750/人·年(含个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30/人·年)。

非我市户籍学龄前儿童,父母有1人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满一年的,可持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按照本市学生少儿的个人缴费标准执行。

三、待遇享受

202311日至2023331日缴费到账的续保人员,待遇自202311日起享受(2022102日至20221231日参保的新生儿、新参保失业人员或领取失业金期满未就业人员、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人员、外地户籍迁入居民参照执行)。

四、咨询电话

医保待遇政策热线:12393

税务缴费咨询热线: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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