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出台公积金新政!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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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出台公积金新政!1月1日起施行

2023-01-04 10:18 · 阳江广播电视台 · 552人阅读

自2023年1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政策转为常规政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稳定经济中的作用,聚焦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据悉,按照《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月的提取额度由原来的600元提升至800元(但不超过月缴存额的70%);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月的提取额度为实际支出的月租金,上不封顶。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度过难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租购并举”的住房政策,并根据我市目前结余资金充足的现状,在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政策施行时限结束后,自2023年1月1日起,将阶段性政策转化为常规政策。



目前,根据《阳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阳部规〔2021〕38号),申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职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阳江市辖区内工作地和户籍地无房产的,且租房自住的,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二是需办理无房证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携带身份证、租房合同、租金交纳凭证办理;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无房产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业务每月可提取一次,也可每年提取一次,当年提取额度最多按12个月计算。相关业务办理,敬请留意“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指南”栏目“提取指南”信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部部长 刘宇杰:
下一步将通过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通过新闻媒体等做好政策的宣传、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等,保障该项政策能够顺利落地实施,使更多租房职工能够享受到政策的利好,更好地为缴存职工进行业务解答,实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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