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已到期
1月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2022年6月发布的《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
据悉,为帮助马鞍山市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助企纾困解难,马鞍山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执行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等政策。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2022年12月31日结束。
现如今,根据《通知》,受疫情影响已办理阶段性缓缴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正常缴存,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应及时汇缴;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应及时在还款账户中补足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免产生罚息,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同时,根据马鞍山市目前住房租赁市场平均水平,经研究决定,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变,按照未婚职工每月不超过1000元,已婚家庭每月不超过1500元标准执行。(记者 邓婷婷 通讯员 汤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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