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华安财险被罚42.5万元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财务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处罚当事人为王家进、郦宁、陈晓瑜、郑东彬。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华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合计处以42.5万元罚款;对王家进给予警告,并处4.2万元罚款;对郦宁给予警告,并处4.2万元罚款;对陈晓瑜给予警告,并处4.8万元罚款;对郑东彬给予警告,并处4.2万元罚款。
根据天眼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其前三大股东(发起人)为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77%)、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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