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日照为困难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407万元
2022年以来,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多措并举,做好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中的作用,进一步巩固拓展社保扶贫工作成果,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全市共为4.07万困难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407万元。
加强组织领导,在健全完善困难群体政策保障体系上创新突破,着力打造“创新社保”。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现实举措,坚持“政策找人”为导向,把强化组织领导作为做好工作的坚强政治保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起市抓推进、县抓落实、乡镇抓实施的工作机制。主动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局等关联部门衔接,进行信息数据共享,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核查,实现精细化管理。确保困难群体参保登记、代缴保费、待遇发放逐月“动态清零”,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一人不漏”。
广泛开展社保宣传上创新突破,着力打造“暖心人社”。开展“社保政策你我他”典型宣传,把社保政策向基层、向大众特别是困难群体讲清讲透。聚焦重点政策,突出精细化,让其对养老保险待遇“读得懂、算得清”。提高政策知晓度,激发困难群体就业脱贫内生动力,让困难群体感受到社保经办最暖心的服务。
在优化服务上创新突破,着力打造“暖心社保”。困难群体社保工作处在为民服务第一线,全体社保人紧盯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目标,建立“人社干部走流程”长效机制,深化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推进困难群体静默认证为主导、自动认证为辅助、社会化服务为兜底的“三位一体”的认证模式,积极参与制定养老、救助、身后“一件事”服务工作。及时发现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分析,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形,全面提升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效能,让困难群体享受到“网购”一样的暖心服务体验。
截至2022年底,全市脱贫享受政策贫困人口代缴1.53万人,代缴153万元,应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数3.99万人。即时帮扶人员中代缴100人,代缴1万元,应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数200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1.99万人,代缴199万元,应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数3.26万人。重度残疾人代缴5400人,代缴54万元,累计办理重度残疾人提前五年领取人数7200人,其中年度内办理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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