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举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按比例奖励

五险一金 一网打尽
下载APP
首页 > 快讯 > 河北:举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按比例奖励

河北:举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按比例奖励

2023-01-18 10:37 · 中工网 · 500人阅读

  中工网讯 据河北工人报消息,为进一步适应基金监管新形势,日前,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河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自然人(以下称举报人)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等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应予奖励。该办法将于2023年2月1日正式施行。

  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

  该《实施细则》提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电话、信箱、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等举报途径,方便举报人举报。举报人可通过任何一种举报渠道进行举报,也可采用来访等形式进行当面举报。举报人可向当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也可向上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直接向国家医疗保障局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举报材料及证据,以及被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违规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并对所举报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举报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符合受理范围的决定,提出办理意见,并通知举报人案件是否受理,说明理由。对于实名举报且被受理的线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告知举报人相关奖励政策规定。

  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该《实施细则》提到,奖励举报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违规线索,并提供了有效证据;举报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 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已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举报人愿意得到举报奖励,并提供可供核查且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其他依法依规应予奖励的必备条件。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查实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涉及案值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一次性资金奖励,原则上应当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办理。具体奖励标准为: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按查实金额的3%给予奖励,不足500元的补足500元;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奖励3000元加上超出10万元部分的2%;查实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奖励11000元加上超出50万元部分的1%;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举报线索移交公安、纪检监察、卫健、市场监管、民政、司法等部门,按照移交前查实的案值进行奖励。(河北工人报记者李蕙芸)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保100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保100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29333.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官网查询(社保·公积金)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