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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答疑】成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热点问题解答(四)

2023-01-30 11:04 ·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 562人阅读

关于成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在后台收到了很多咨询问题,针对大家的疑惑,今天我们继续来集中解答!

1.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起付线和封顶线分别是多少?

2.职工门诊费用累计超过起付线的部分,都可以按比例报销吗?

答: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药品、检查和治疗项目等合规费用纳入报销,并非超过起付线的门诊费用都可以按比例报销。

3.个人账户实际划拨时,还需扣缴长期护理保险费,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答:长期失能是指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人体原本具有的基本生活自理能力部分或全部丧失,既往正常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受到限制或缺失,持续较长时间。长期护理保险是一项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服务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4.参加的城乡居民医保也可以报销这个职工医保门诊费用吗?

答:不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一般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

大学生参保人

针对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一般是校医院)的首诊门诊费用可以报销6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500元。

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

5.需要固定在某医院门诊才能报销吗?

答:在成都市913家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此外,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开通了门诊共济保障的定点医药机构也可以联网结算门诊共济保障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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