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事关公积金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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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事关公积金提取业务

2023-02-01 13:40 · 中山公积金 · 578人阅读

20146月前在中山有缴交住房公积金,离职后怎样申请非本市户籍职工在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非本市户籍职工在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可凭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提取在2014630日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无法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的,可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后办理(以该账户最后缴存日至申请日计算)。

职工可通过登录“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办理。

办理步骤:

绑定个人账号:关注“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用户中心】→【绑定与解绑】

关联银行卡:选择【业务办理】-【提取申请】 -【综合】-【银行卡关联】

提取申请:选择【业务办理】-【提取申请】-【其他提取】-【非本市户籍职工在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符合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的职工,怎样通过线上提交提取申请?

职工可通过登录“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平台进行办理。

“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步骤:

绑定个人账号:关注“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用户中心】→【绑定与解绑】

关联银行卡:选择【业务办理】-【提取申请】 -【综合】-【银行卡关联】

提取申请:选择【业务办理】-【提取申请】-【其他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粤省事”平台办理步骤:

“粤省事”平台 - 选择“公积金”-提取-账户管理-银联卡关联-提取-提取申请-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职工咨询想用商业贷款购买一套本市一手房,能用自己和配偶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款吗?

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本市一手新建商品房,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职工可在签订《购房意向书》后,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无需等贷款放款后,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将直接划入《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开发商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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