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株洲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元

据株洲新闻网报道,3月24日举行的株洲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透露,《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议案》集体审议通过,并于4月1日起实施。此次调整后,株洲住房公积金将实施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且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70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
具体来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当前家庭唯一住房且家庭从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先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超过发票金额),之后不足房价部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按规定申请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同套房购房提取金额和贷款本金不超过总房款。购买二手房和异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的,购房提取分别在不动产权证发证1年以内或购房合同备案2年以内办理。
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按政策生育二孩以上(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元。
株洲还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为1200元;可贷额度按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取消“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不低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规定。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514.64亿元。缴存余额229.55亿元,贷款总额达311.45亿元。株洲中心的综合业务规模、效益和管理水平持续稳居全省第二。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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