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9月1日起实施!400多种药品列入医保单独支付!

五险一金 一网打尽
下载APP
首页 > 快讯 > 东莞:9月1日起实施!400多种药品列入医保单独支付!

东莞:9月1日起实施!400多种药品列入医保单独支付!

2023-09-03 14:25 · 东莞医保 · 1084人阅读

为进一步保障参保患者用药需求,91日起,《关于做好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实施!

01

什么是“单独支付”呢?

单独支付是指参保患者按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期间使用国谈药时,药品费用由医保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单列结算,不纳入相关额度。

02

有哪些药列入“单独支付”范围?

国谈药(包括协议期内和已转为医保目录常规药品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竞价药品)、医保药品目录内的“岭南名方”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单独支付范围。

03

“单独支付”的待遇怎么样呢?

参保人按规定在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单独支付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按照本市普通门诊统筹有关规定执行(见下表),支付限额不超过本人参保期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个人最高可达55.92万元/年)。

住院以及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不变。

医保部门不断提升医保目录药品保障水平,尤其是罕见病用药和国家谈判药品。对于罕见病用药,目前获批在我国上市的75种罕见病用药已有50余种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其中有26种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的方式促使药品降价,平均降幅超过50%;同时,为了保障药品的供应,医保部门联合卫健等部门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适应等方面的合理需求。截至20236月底,全国已有22.9万家定点医院和药店配备了包括罕见病用药在内的目录谈判药品,其中东莞市有12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100多家定点药店不同程度配备了相关目录谈判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基本都能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找到。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保100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保100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41971.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官网查询(社保·公积金)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