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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有补贴,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南宁发布多项购房新政

2023-09-04 09:47 · 南宁住建局 · 466人阅读

南宁市住建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南宁市中心城区(不含各县、市及武鸣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南宁市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和经开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款。(责任单位: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建局)

三、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在邕商业银行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四、鼓励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序调整。支持和鼓励在邕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市金融办)

五、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住建局)

六、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推进在邕商业银行实现带押过户,加快研发二手房带押过户线上办理业务系统,加大带押过户业务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市住建局,市金融办)

七、支持去化车位库存。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南宁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车位,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完善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加快新出让地块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明确新出让地块周边道路建设计划。加大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设力度,鼓励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九、优化购房入学模式。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购买新建商业、办公(公寓)类物业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后,购房者在2024年有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入学需求的可以排队入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

十、阶段性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针对市场化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可销售房屋作为担保,可申请在项目首栋单体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十一、阶段性缓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可销售房屋作为担保,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6个月。(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十二、落实土地款缴纳优惠政策。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和布局,增加供应优质地块。继续推行用地预申请制度,竞买土地保证金缴纳比例最低为起始价的20%,土地成交款可延长至一年内缴清。(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十三、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引导驻邕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存量融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市金融办)

十四、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中涉及的房屋征收,可以通过以购代建、发放房票等方式实施安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武鸣区可参照执行。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 宁 市 教 育 局       南 宁 市 财 政 局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2023年8月30日

延伸阅读

8月31日20时,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实施。

此次调整针对的是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昨日,记者走访南宁部分银行网点、中介机构等了解到,具体细则落地需要时间。

购房者 盼望政策尽快落地

对于“高位站岗”购房者来说,存量房贷利率下调落地是妥妥的重磅好消息。“真恨不得明天就赶去银行排队办理!”有市民8月31日晚在微信发圈表达兴奋之情。看到政策发布的那一刻,南宁市民蓝先生一夜没睡着。“太激动了!如果能够降低利率,我们家至少能省下一套首付的钱!”蓝先生2019年上半年购置首套房,当时贷款利率浮动利率6.5%,堪称“史上最高位”。今年上半年,不少人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他因工作繁忙,错过了“商转公贷”好时机。

“我们这套房子总价160万元,首付100万元,贷款60万元,贷了30年,当时6.37%的房贷利率,每个月月供是3741元,如果按照现在的存量房首套房贷利率3.6%来计算,月供可降到2728元,每个月足足省下1000元。”黄女士说。

“央行已经开会说要指导银行下调房贷利率,银行什么时候开始行动呀?”家里有首套房贷款的王女士也关注到了这个重磅消息,迫不及待连夜发微信询问银行个贷经理。对方表示,“目前无法回答,银行政策还未出”。

“房子买了,但是却‘高位站岗’了,看着现在商业贷款首套房3.6%的贷款利率,心里特别期待。”2021年成为“高位站岗者”的黄女士说,她对政策还不是很了解,不知道自己到底能省下多少钱,希望银行尽快给予答复。

部分银行 具体细则落地需要时间

昨日,记者走访了南宁市部分银行营业网点看到,前来咨询存量房贷利率的市民可不少。“我们现在要等总行通知才能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截至目前尚未接到相关通知。”华夏银行南宁分行某网点工作人员说。金湖广场周边多家银行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未收到通知调降存量房贷利率。也有部分银行个贷经理回应称,目前已根据政府文件跟进落实,具体细则仍在等待落地。

银行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央行通知,以南宁为例,目前执行的是5年期以上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LPR-60BP,也就是首套房利率最低为3.6%,如按照央行通知中的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的幅度,首套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后最低是3.6%,但不可能低于3.6%。

记者查阅银行官方网站发现,不少银行已有动作。如渤海银行在官网上发布《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将依法有序推进降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准备工作。同时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多渠道服务,依法合规做好组织实施。有网友在公告下留言,“希望尽快落实到位,切身实地为老百姓减轻压力”。

随后,记者走访市区多家房产中介机构。对于8月31日晚上出台的政策,有房产置业顾问称,当下市场有一定的变化,尤其是刚需客户反映比较快,其中在走签合同阶段的客户下手比较快。但也有换房刚需人群尚未有明显动作,毕竟卖一买一,需要有人接盘才能进行下一步动作。该置业顾问坦言,随着政策的出台,市场关注度将明显上升,整体咨询量也有明显增加,挂牌价略有抬头趋势,但暂未有明显调整。

南宁楼市 一些看房人动作有所加快

这一政策对南宁楼市有何影响?南宁市龙岗片区优居一中介经理称,“政策落地后,看房的人较之前多一些。之前还比较犹豫的客户,成交速度有所加快,但政策才刚出来,后续影响还要再过段时间才会显现”。

广西合富辉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亚春说:“存量房贷利率下降,给购房者实实在在的减负,进一步释放消费力。”陈亚春进一步解释称,存量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降,对借款人来说,可节约利息支出,有利于扩大消费和投资。对银行来说,可有效减少提前还贷带来的压力,对银行利息收入有一定影响。同时,还可压缩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置换存量住房贷款的空间,减少风险隐患。

陈亚春还表示,其实南宁早就实行首套房首付20%、二套房首付30%的政策,目前房贷利率在3.6%~3.7%。“当然,这是国家层面的一个宏观政策调整,对整个房地产市场来说肯定是重大利好。经济盘活了,大家有钱赚了,楼市也会逐渐回暖。”

■举例

陆先生2020年在南宁市某银行办理首套住房贷款,贷款利率为LPR+80BP,即4.65+0.8=5.45%,执行该政策后,陆先生可向某银行协商利率调整或向某银行申请一笔新贷款偿还原 贷款。贷款利率不低于南宁市目前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LPR-60BP=3.6%。如同样贷款100万元,同样贷款30年则月供减少大约1100元。

黄女士家的房子总价160万元,首付100万元,贷款60万元,贷了30年。购买时房贷利率6.37%,每个月月供3741元,如果按照现在的存量房首套房贷利率3.6%来计算,月供可降到2728元,每个月足足省下1000元。目前她家还有20多年贷款要还,一共省下25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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