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居民“两病”门诊保障加码,群众更有“医”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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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居民“两病”门诊保障加码,群众更有“医”靠

2023-09-25 14:29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 353人阅读

家住招远的老孙患有高血压,一年内在门诊配的降压药达800多元,按照以往的“两病”保障政策,他最多可以通过医保报销400元,今年,在烟台市医保局提高“两病”待遇水平后,报销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最多可报销的额度提高到了600元,这样老孙又省下了近200元。“这几年‘两病’的报销政策越来越好了,我现在拿药既省了钱离家又近,好政策带来的实惠看得见。”孙大爷高兴地说道。

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是常见的慢性疾病,城乡居民患者人数较多,而大多数患者需长期服药,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这部分患者的医疗保障待遇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烟台市医保局始终关注城乡居民“两病”患者的就医保障,切实减轻“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不断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制度。

简化认定程序

患“两病”的参保居民不需要再进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申请和审核,对新患“两病”的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符合“两病”认定标准的可即时办理,即时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提高待遇水平

“两病”患者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两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标准,没有“门槛费”,2023年“两病”患者药品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70%,年最高可报销1000元。

加强慢病保障

对于在本市参保的城乡居民,由“两病”普通病情发展为有相关合并症的慢性病患者,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申办“高血压伴并发症”“糖尿病”门诊慢特病病种,患者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就医,即可享受相应门诊慢特病待遇。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看似是一项“小政策”,实际上是“小切口、大改革”。“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实施以来,提高了参保群众待遇保障水平,切实减轻了患者门诊用药负担,有效促进了民生发展。

居民“两病”门诊保障小知识

“两病”是指哪两种疾病?如何确认?

高血压、糖尿病。

糖尿病确认要点:

1.糖尿病症状,任意时间血浆葡萄糖≥11.1mmol/L(200mg/dl)或空腹血浆葡萄糖(FPG)≥7.0mmol/L(126mg/dl)或OGTT实验中,2hPG水平≥11.1mmol/L(200mg/dl);

2.规范使用降糖药物治疗。

高血压确认要点:

1.采用经核准的水银柱或电子血压计,测量安静休息坐位时上臂肱动脉部位血压;

2.非同日三次血压测量数值,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3、规范使用降压药物治疗。

“两病”保障对象有哪些?

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主要针对病情相对较轻、没有其他并发症的患者,但需要门诊长期用药的居民医保参保患者。

“两病”门诊如何办理备案?

本着让参保患者少跑腿的原则,烟台市医保局将卫健部门提供的规范化管理“两病”参保居民整体纳入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患“两病”的参保居民不需要再进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申请和审核。对新患“两病”的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符合“两病”认定标准的可即时办理,即时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两病”保障待遇水平是怎样的?

自今年5月1日起,烟台市参保居民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高血压、糖尿病药品费用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高血压患者由400元提高至600元,糖尿病(含使用胰岛素)患者仍为6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患者由800元提高至1000元。

在定点医疗机构买降血糖、降血压的药费用如何报销?

“两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两病”药费,在就诊后采用一站式结算,参保个人只需支付药品费用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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