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贷款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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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贷款资料?

2023-09-28 14:02 · 新疆住房公积金 · 243人阅读

正在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你是不是在为不清楚究竟需要准备哪些贷款资料而发愁呢?没关系,从本期开始,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现行政策中不同性质的住房申请贷款所需的具体资料,有需要的记得点赞收藏慢慢看哦!

必备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原件)、单身职工填写单身声明。

3.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内页或军官证、警官证(武装警察部队)、士兵证。配偶为华侨身份,提供居住国护照。

4.借款人本人名下用于还款的银行借记卡。

5.借款人配偶未在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需将收入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提供以下资料:借款人配偶缴存地出具的未贷款证明及缴存基数证明;借款人配偶有固定收入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本人完税证明或由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并且提供银行至少三个月工资卡明细,如工资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出具至少三个月社保缴费明细。

6.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可在配备个人征信自助查询机的业务大厅当场打印)。

7.借款申请人与配偶必须到场办理面签手续。配偶(共同借款人)确实无法到场面签,可出具委托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手续的委托公证书。

办理所有类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均需准备以上资料

贷款分项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1.购买本地新建自住住房所需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契税完税证。

(3)已支付购、建房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

注意事项:

(1)商品房购房款已全额付清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合同中载明房屋使用方式为非住宅或非普通住宅类用途房屋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贷款资金须转入开发商在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备案账户。

2.购买本地再交易自住住房所需资料

(1)已过户到借款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

(2)契税完税证。

(3)卖方身份证与银行卡。

注意事项:

(1)贷款发放时,卖方须携带身份证与银行卡到场。卖方在申请环节可提前在《放款凭证》上签字,放款时可无需再到场。

(2)若借款人提供已支付全额房款的凭证,贷款资金可转入借款人银行卡,卖方不需到场。

(3)若契税发票无卖方信息和计税金额,须提供乌鲁木齐房产交易中心打印并盖章的《房屋买卖合同》。

在此提醒:广大缴存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合法合规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若以提供虚假材料、虚构购房行为等欺骗手段违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经查实,将被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纳入不良征信记录,还会影响今后申办提取和贷款业务。

本期的小课堂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咱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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