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就业创业惠企政策指南
一、如何办理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受理条件
1.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发放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对企业按规定吸纳脱贫人口,或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上述就业补贴(奖补)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二)办理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企业花名册(原件1份);
3.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4.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生证书(复印件1份);
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需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服务区就业综合窗口10号窗口)或通过线上申请(湖北政务服务网)。
2.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受理单位对补贴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报人社部门复核并公示,最后报财政部门安排资金,由人社部门拨付到企业或个人。
经办科室:就业指导科
咨询电话:0713-8367370 0713-8351694
二、如何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申领(企业招用)
(一)受理条件
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最长不超过3年;
2.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办理材料
1.《企业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原件1份);
3.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4.毕生证书(复印件1份,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时提供)。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服务区就业综合窗口10号窗口)或通过线上申请(湖北政务服务网)。
2.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受理单位对补贴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报人社部门复核并公示,最后报财政部门安排资金,由人社部门拨付到企业。
经办科室:就业指导科
咨询电话:0713-8351694 0713-8367370
三、如何办理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受理条件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且持《就业创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需提供),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二)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就业创业证》(原件1份);
3.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4.毕生证书(复印件1份,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时提供)。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服务区就业综合窗口10号窗口)或通过线上申请(湖北政务服务网)。
2.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认定。受理单位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进行单位就业登记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对象认定,同时打印《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
经办科室:就业指导科
咨询电话:0713-8367370 0713-8351694
四、如何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1.申请条件: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2.贷款期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最高额度提高至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3.申请资料:①《湖北省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④《职工花名册》; ⑤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4.申请方式:1.持相关资料前往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黄州区永安路特1号)一楼人社服务区10号窗口办理。2.线上办理方法: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黄冈创业担保贷款点击进入。
经办科室:创带办 咨询电话:0713-8622619
五、如何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返还对象: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2.返还条件: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3.返还比例: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经办模式:大力推广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由经办机构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
注意事项: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或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参保单位填报的银行账户。如税务部门提供的账户名称与参保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单位需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经办科室:失业保险费审核科 咨询电话:0713-8351694
六、如何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发放对象及标准: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经办程序:1.免申即享:采取“免申即享”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资金将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2.自主申报:开设线下服务窗口,便于企业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请前往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黄州区永安路特1号)一楼人社服务区就业综合窗口9号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家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经办科室:失业保险费审核科
咨询电话:0713-8351694
咨询电话:0713-8383888
七、如何领取为企业介绍劳动者奖励
(一)政策内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区、村组、企业在职员工等机构和个人为企业介绍劳动者,按普工500元/人,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初级1000元/人、中级1500元/人、高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相关机构和个人奖励。
(二)申报条件。(1)介绍非黄冈市户籍劳动者初次在我市企业就业(无我市参保及就业登记信息),或介绍黄冈市户籍外出务工劳动者返回我市企业就业(无上年度我市参保记录);(2)劳动者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办理任意一种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手续后即可申报。
(三)申报时间和受理单位。各级就业经办机构设立专门窗口,明确专人,采取随到随接待,一月一汇总的方式开展受理工作。
(四)办理流程。(1)机构或个人准备如下材料:“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为企业介绍劳动者奖励申请表》(分单位和个人、《务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书”、“有关专业技术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受理单位对申报资料审核,核对就业登记及参保等信息通过后报人社局复核并公示,最后报财政部门安排资金,由人社部门拨付到相关机构和个人。
经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黄州大道96号) 咨询电话:0713-838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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