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购房节期间汕尾市住房公积金支持措施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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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购房节期间汕尾市住房公积金支持措施的解读

2023-10-11 14:47 ·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307人阅读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合理住房的需求,根据《关于购房节期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提取有关政策调整的通知》,现对该措施做以下解读:

一、购房节是什么时候?

2023年购房节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为期一个月。

二、购买什么房产可以享受购房节优惠政策?

购房节期间,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一手商品房可享受该措施。

三、购房节期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如何确定?

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由24万提高到3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由40万提高到50万元。

四、异地职工购房能享受购房节优惠吗?有什么要求?

购房节期间,同时符合以下要求的异地职工可享受优惠:

1.申请人异地缴纳公积金连续不间断满6个月以上;

2.异地职工夫妻双方任意一方具有本市户籍;

3.在我市购买一手商品房;

4.其他贷款条件按现行政策执行。

五、购房节期间,购房首付款提取有什么要求?

职工及配偶提取购房首付款不受《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案》影响,不需要留存12个月的缴存额度。

假设职工每月缴交公积金2500元,现夫妻双方账户余额分别为12万元,该夫妻计划于购房节期间购入一套房产,购房首付为25万元(含订金1万元),公积金贷款50万元。按原定政策,账户余额留存12个月的缴存额,即夫妻双方账户需分别预留3万元,仅能提取18万元作为首付。若购房节期间购买,则可以申请提取24万元作为首付。

(注:首付款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实际付款金额)

六、购房节期间,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购房节期间,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一手商品房的职工及配偶,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8倍调整至12倍。但仍受最高贷款额度的限制,即在购房节期间购买一手住房,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以家庭为单位的双缴存职工最高可贷50万元。

通知原文

关于购房节期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提取有关政策调整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实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在购房节期间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高贷款额度。购房节期间,职工购买一手商品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00万元。

二、购房节期间受理异地购房贷款。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汕尾使用公积金购买一手商品房。

三、购房节期间,职工及配偶办理“购房首付款提取”时,不受《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案》限制,无需留存12个月缴存额。

四、购房节期间,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8倍调整为12倍。

购房节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本通知未涉及的内容,仍按住房公积金原有政策执行,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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