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提高至100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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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提高至1008元/月

2023-10-16 13:55 · 中国江苏网 · 275人阅读

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日前,连云港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将全市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由每月975元提高至每月1008元。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依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和省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相关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连政办传〔2023〕53号),对连云港市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进行调整。

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中“失业保险金最低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的规定,全市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由975元/月调整为1008元/月。新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各县(区)按要求调整本地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记者 陈兵 通讯员 万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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