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贵港市调整职工生育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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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贵港市调整职工生育保险费率

2023-10-24 14:03 ·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 322人阅读

近日,贵港市医疗保障局、贵港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贵港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群团机关在两年过渡期内仍执行0.3%的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两年过渡期后,从2026年1月1日起,贵港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群团机关执行0.4%的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其他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率仍按0.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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