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兰州市将实行城乡居民医保连续参保奖励机制
记者11月10日从兰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强省会行动医保措施,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覆盖面,吸引广大城乡居民主动参保,增强医保基金保障效能的同时,提升参保居民的医保待遇水平,兰州市自2024年起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奖励机制。
参加兰州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继续参加兰州市下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此后每年在兰州市连续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累计提高比例不超过5%。中断缴费后再次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照初次参保报销比例执行。
此项政策的制定是兰州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创新实践,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愿参保”原则下“从量变到质变”加速实现全民参保计划的重要举措,政策执行后预计2024年全年为参保居民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超过2000万元;同时,参保规模的上升将更有利于带动医保基金长期稳健、平衡持续发展,进而形成参保群众与政府部门共赢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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