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灵活就业人员退休这样办理
原标题:灵活就业人员退休这样办理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史传芝
灵活就业人员怎么办理退休?按企业职工退休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待遇差别大吗?针对市民对退休政策、业务办理等方面存在的疑问,11月12日,记者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给出了答复。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
有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档案及社区或退管中心开具的《居住地调查表》,前往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二楼14-16号窗口)申报。
无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居住地社区或退管中心开具《居住地调查表》后,到相应的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
流动人员的档案怎么存放?
乌鲁木齐户籍或在乌鲁木齐辖区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将档案转递至户籍地或就业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的流动人员档案可转递至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经开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米东区的流动人员档案可转递至相应区(县)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企业职工退休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待遇一样吗?
在缴费基数、缴费月数、退休地都一致的情况下,两者的退休待遇是一样的。
不管是由企业办理退休还是自己按灵活就业身份办理退休,核定退休待遇时的计算公式都是一样的,影响待遇高低的主要因素是缴费基数和缴费月数。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了29年,是不是达不到缴费30年这个档次,退休待遇差别很大?
不存在这种说法。现在全疆核定退休待遇均是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新政发〔2006〕59号),以月为单位来统计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不是按年统计,也不存在所谓“25年、30年一个待遇档次”的政策,同样的缴费基数下,缴费29年和缴费整30年的退休待遇差别很小。
需要提醒参保人员的是,网上、部分自媒体作者为了吸引流量,用所谓的“退休最新政策”等作为噱头,或将其他省份的政策套用到乌鲁木齐市,易造成政策误区,须注意甄别。
如需了解乌鲁木齐市养老保险退休及待遇相关政策,可以拨打电话咨询。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电话0991-4680707。乌鲁木齐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科电话0991468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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