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能否申领生育津贴?浙江天津多地已明确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1月18日,一北京市民在人民网留言板咨询:灵活就业人员报生育津贴的政策北京什么时候实行,有无此计划。官方在留言下方回复称,已收到此留言,该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处理。
北京市民留言咨询。图/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
九派新闻发现,除北京外,山东、江苏等地也有居民反映灵活就业人员能否申请生育津贴的问题。
在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对2023年1月28日提交的相关咨询,江苏省医保局答复称,“目前,我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另外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已通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需要个人另外增加缴费,解决了其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据国家医保局数据,截至2022年底,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4608万人,比2021年底增加856万人,同比增长3.6%。生育保险基金待遇支出891.82亿元,同比增长4.7%。
值得关注的是,与在职职工相比,灵活就业人员往往需要承担更高的生育成本,其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等待遇保障仍在改善进程中。为加强生育激励力度,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陆续出台相应政策,逐步开展生育支持探索工作。
2022年8月16日,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不稳定,生育期间收入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将其纳入保障范围,有利于缓解其生育的后顾之忧。”在2022年8月17日国家卫健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表示。
九派新闻注意到,目前浙江、天津、贵州、广东等地已开始试点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保险政策,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
其中,浙江、贵州、天津等地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生育津贴,广东、江苏则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全国各地生育保险政策不完全统计。图/九派新闻根据各地医保部门公开发文整理(注: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2022年6月30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此后,天津、贵州等地也陆续出台新规,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胡冰月
编辑 武菲菲 刘萌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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