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职工医保“家庭共济”功能解读!

一、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什么?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及参加居民医保、购买商业保险等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如何使用?
如何绑定
主账人(即授权人)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江苏医保云”APP,实名注册登记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APP首页点击“我要办—家庭共济”,可以进行家庭共济关系绑定。
使用顺序
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应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
举个例子
小张是宿迁市职工医保的正常参保人,在个人账户有余额的情况下,作为“主账户人”,绑定了他的父亲(老张)作为“共济使用人”。小张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为1000元,老张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为100元。那么老张去医院看病的时候,医保支付规则是这样的:老张携带自己的医保卡(或医保码)就医,假设老张医保统筹报销后,个人需支付的金额为200元,接下来系统将首先从老张的医保卡个人账户扣除100元,剩余100元则自动从“主账户人”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中扣除,小张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为900元。
注意事项
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需在正常参保状态才可设立家庭共济关系并正常使用。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如需变更家庭共济关系,可以在退出后再加入新的家庭共济关系。主账户人的账户余额只能单向流出,无法调取使用共济使用人的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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