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存量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
什么是“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即带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是指抵押期间抵押人依法转让抵押的不动产并申请登记。
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优点
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简化了交易流程,缩短了交易周期,解决了卖房人筹措资金还贷的难题,减少了交易环节,降低了交易成本。
适用对象和范围
1适用对象
符合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有抵押的存量房且卖方所售房产仅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性贷款或组合性住房贷款,经买卖双方协议一致,买方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或组合性“带押过户”贷款(以下简称“带押过户”贷款);
2适用范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已经设立了用于接收“带押过户”贷款资金的监管账户的地区,包括南通市区、各县(市)、区。
办理流程
1贷款受理
买卖双方向具备办理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的承办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已预审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首付款证明等材料。
2贷款审批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材料齐全的,由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完成贷款审批。
3贷款发放
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发放至资金监管账户。
4抵押权登记
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所购住房原贷款抵押权注销、房屋转移登记、设立新的抵押权登记。
5结清卖方贷款
贷款承办银行办理卖方贷款提前结清手续,剩余资金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注意事项
1.同行办理
存量房交易原抵押贷款为商业性住房贷款或组合性住房贷款的,原则上在同一家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贷款承办银行负责办理结清原贷款、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注销等手续。
2.跨行办理
存量房交易原抵押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不同银行即跨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由买方贷款承办银行负责,卖方贷款承办银行配合办理结清原贷款、买方贷款承办银行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注销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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