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购房后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线上办理更方便!
市公积金中心积极优化提取业务流程、精简办事材料、竭力提升政务效能,为缴存职工提供贴心便利服务。职工在本市通过住房贷款购房的,可在贷款发放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一、线上如何办理?
办理渠道:“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
所需资料:提取人身份证明
备注1:如配偶也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
备注2:通过商业性贷款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二、线下如何办理?
办理渠道: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所需材料:
(一)公积金贷款:
提取人身份证明
(二)商业性贷款(含组合贷款):
1、房产首次提取:
(1)提取人身份证明
(2)借款合同及贷款凭证
(3)商贷累计还款流水
2、房产非首次提取:
(1)提取人身份证明
(2)商贷累计还款流水
备注1:如配偶也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
备注2:通过商业性贷款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三、办不成事怎么办?
职工如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对工作人员不满意,可通过中山公积金“码上反映”监督平台进行反馈并提出宝贵意见,为优化业务办理,促进公积金提质增效建言献策。
*业务办理详情参照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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