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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业务需要注意什么

2024-03-04 13:55 · 海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518人阅读
办理条件1.在海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办理贷款,且正常还款一个月以上。2.职工公积金账户为正常汇缴状态。办理方式1.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柜台办理。2.登录“海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条件1.在海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办理贷款,且正常还款一个月以上。2.职工公积金账户为正常汇缴状态。办理方式1.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柜台办理。2.登录“海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条件

1.在海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办理贷款,且正常还款一个月以上。

2.职工公积金账户为正常汇缴状态。

办理方式

1.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柜台办理。

2.登录“海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流程如下:

3.登录“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微信公众号办理,流程如下:

注意事项

1.对冲时间:签约“逐月提取还贷”协议后,次月开始扣划,每月16日自动对冲还款。

2.对冲顺序:第一扣款人一般为主借款人、第二扣款人一般为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完成对冲后不足金额每月20日从绑定银行账户扣款。

3.对冲金额:取“扣款人月缴存额”和“贷款月还款额”两者最小值。

4.对冲终止:贷款产生逾期,“逐月提取还贷”自动终止,职工需在贷款还款正常后再次向中心申请恢复“逐月提取还贷”。

5.职工在办理“逐月提取还贷”业务后账户余额较多的,可办理提前偿还本中心贷款业务,偿还后月还款额将根据最新贷款余额重新计算。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www.shebao100.cn/news/48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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