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业务需要注意什么

办理条件
1.在海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办理贷款,且正常还款一个月以上。
2.职工公积金账户为正常汇缴状态。
办理方式
1.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柜台办理。
2.登录“海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流程如下:
3.登录“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微信公众号办理,流程如下:
注意事项
1.对冲时间:签约“逐月提取还贷”协议后,次月开始扣划,每月16日自动对冲还款。
2.对冲顺序:第一扣款人一般为主借款人、第二扣款人一般为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完成对冲后不足金额每月20日从绑定银行账户扣款。
3.对冲金额:取“扣款人月缴存额”和“贷款月还款额”两者最小值。
4.对冲终止:贷款产生逾期,“逐月提取还贷”自动终止,职工需在贷款还款正常后再次向中心申请恢复“逐月提取还贷”。
5.职工在办理“逐月提取还贷”业务后账户余额较多的,可办理提前偿还本中心贷款业务,偿还后月还款额将根据最新贷款余额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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