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无房户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无房户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今天为大家详细解答~
租房提取的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支付房屋租金。
1、家庭无房
缴存人及配偶在宜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住房且租赁住房(含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
2、无公积金贷款
缴存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租房提取额度
职工及配偶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上限为1600元/月(夫妻双方)提取时必须在同月办理。
租房提取时限及次数
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及商品住房的,每三个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申请材料及办理渠道
一、所需材料
1、提取人第二代身份证;
2、婚姻证明;
3、职工及配偶无房证明;
4、与中心签订《租赁住房支取公积金承诺书》(柜面办理时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提供);
5、提取人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任选一家)。
二、办理渠道
1、中心各管理部柜台;
2、“宜春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3、“宜春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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