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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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保障水平

2024-04-07 11:25 · 海峡导报 · 286人阅读

原标题:漳州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保障水平(引题)

起付标准降低 报销比例提高(主题)

海峡导报讯(记者 赖雅红)近日,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均有调整。该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漳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在现行标准上降低200元,调整为500元,三级医疗机构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标准调整为500元;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标准与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计算;漳州市职工医保政策中其他有关门诊特殊病种起付标准的规定继续执行。

漳州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现行标准上提高50%,调整为27000元。职工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的最高支付限额累计方式保持不变。

漳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标准上调整提高。其中,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分别为78%、83%,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分别为83%、88%,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分别为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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