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如何申领?能领多少?指南来啦!

母亲节将至
E宝在此提前
祝每一位妈妈节日快乐!
生育津贴
是职工准妈妈们产假期间
一项重要的待遇和保障
今天E宝也准备了
这份“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一起来看看吧!
生育津贴可以领多少?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
注: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是指单位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
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规定的假期天数:
温馨提示:
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原工资标准:
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休完规定的生育假期天数后申领。
1、女职工享受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
2、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
如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停止经营且无继承单位或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可由职工本人申领。
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1、参保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上月及当月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2、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1日起,其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且在产假期间连续参保缴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中断缴费后补缴的,不计连续参保缴费。
注意:
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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