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事关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热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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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事关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热点解答!

2024-05-13 16:51 · 盐城公积金 · 314人阅读

日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父母居住的老旧小区想加装电梯,请问我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用于支付么?

可以。根据盐房金管〔2024〕1号《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规定:缴存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双方父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加装电梯家庭实际支付费用。

提取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绑定银行卡、关系材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增设电梯批准文件、增设电梯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合同、增设电梯资金筹集分摊比例方案、电梯建设分摊费用发票(收据)。

近期打算购买商品房,发现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计算方式发生了变化,请问现在该如何计算可贷额度?

自2024年5月1日起,借款人为正常缴存比例的单位职工的,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近12个月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40%×12(月)×贷款年限(年)。同时,若按上述方法计算后的贷款月还款额大于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60%时,则按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60%作为月还款额确定最高可贷额度。其他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未进行调整。

之前在亭湖区购买商品房并申请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现在贷款还剩60万元未偿还,在配偶没有缴存公积金的情况下,能否办理商转公贷款?

不可以,需将商贷剩余本金还至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才可以。根据盐房金管〔2024〕1号《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不得大于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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