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住房公积金政策“快问快答”——2024新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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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住房公积金政策“快问快答”——2024新政类

2024-05-15 09:48 · 盐城新闻网 · 626人阅读

1问: 我父母所在盐城某老旧小区的住宅正在加装电梯,我们夫妻都有住房公积金, 以前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已结清,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需要什么材料?

1答:可以提取。我市出台了扩大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范围的政策,“缴存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双方父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但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加装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实际分摊金额。”新政策从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办理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增设电梯批准文件;

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③增设电梯相关合同;

④增设电梯资金筹集分摊比例方案;

⑤电梯建设分摊费用发票(收据);

⑥关系材料;(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I类储蓄卡。

注:(1)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2)关系材料为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各类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派出所开具佐证材料等。

2问:我市2024年5月1日起执行的正常缴存比例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与以往的计算办法有什么不同?

2答:我市为防范突击提高缴存基数套贷行为,根据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贡献度和还款能力,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主要不同之处为:

将原借款人为正常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由“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40%×12(月)×贷款年限(年)”调整为“借款人近12个月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40%×12(月)×贷款年限(年)”。同时,若按上述方法计算后的贷款月还款额大于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60%时,则按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60%作为月还款额确定最高可贷额度。

3问:缴存职工小李,今年30岁,未婚,住房公积金已连续正常缴存2年了,缴存比例为12%,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月缴存基数为3500元,2023年7月至目前,月缴存基数为5300元,准备5月份在盐城城东购买首套房,房价预计100万,请问小李可以申请多少住房公积金贷款?

3答: 如小李2024年5月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确定为20年,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近12个月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40%×12(月)×贷款年限(年);即2024年5月往前推算12个月(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间)的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40%×12(月)×贷款年限(年)。其中,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3500元×2月+5300元×10月)/12月=5000元,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得到可贷额度为48万元。同时,小李48万、20年期的公积金贷款,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月还款额为2686.16元(含本金和利息),不超过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5000元的60%=3000元,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4问:缴存职工小吴,24周岁,妻子小张,22周岁,夫妻俩在同一单位上班,住房公积金已连续缴存3年了,缴存比例为8%,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月缴存基数均为2800元,2023年7月至目前,月缴存基数均为3400元,准备5月份在盐城城南购买首套房,房价预计240万元,请问小吴夫妻可以申请多少住房公积金贷款?

4答: 如小吴夫妻2024年5月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确定为30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近12个月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40%×12(月)×贷款年限(年);即2024年5月往前推算12个月(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间)的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40%×12(月)×贷款年限(年)。其中,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800元×2月+3400元×10月)/12月=3300元,夫妻俩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为6600元,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得到可贷额度为95万元。夫妻俩95万、30年期的公积金贷款,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月还款额为4056.66元(含本金和利息),超过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6600元的60%=3960元,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对这种情况,最高可贷额度以月还款额3960元反推测算,确定为92.7万、30年,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款,月还款额为3958.44元,既不超过夫妻俩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60%,又最接近按照计算公式得到的可贷额度。

今天我们再给大家介绍一下公积金新政实施后,借款人夫妻一方是正常缴存比例单位职工,另一方是低缴存比例单位职工或者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

5问:我是缴存职工老王,今年52周岁,已婚,住房公积金已连续正常缴存多年了,缴存比例为12%,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月缴存基数为10000元,2023年7月至目前,月缴存基数为12000元,我妻子,今年48周岁,自2021年9月起,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0000元,账户余额约33000多元,我们夫妻以前购房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现准备6月份在盐城买一套改善性住房,房价大概220万左右,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请问我们夫妻还可以申请多少住房公积金贷款?

5答:如你们夫妻2024年6月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你作为主借款人,贷款年限确定为8年,你是正常缴存比例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近12个月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40%×12(月)×贷款年限(年);即2024年6月往前推算12个月(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的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40%×12(月)×贷款年限(年)。其中,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0000元×1月+12000元×11月)/12月=11833.33元,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得到可贷额度为45.4万元。同时,你45.4万、8年期的公积金贷款,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月还款额为5444.62元(含本金和利息),不超过你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1833.33的60%=7100,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而你妻子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她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账户余额的20倍,但不得超过个人贷款额度上限50万元,这样,你们夫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你的可贷额度与你妻子的可贷额度之和, 即45.4万+50万=95.4万元。

6问:我们夫妻2021年在银行借的住房按揭贷款120万,一直正常还款,目前商贷余额尚有111万元,2022年1月开始,我们夫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目前,经测算, 我们夫妻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是100万元,请问,5月份以后,我们还能申请商转公贷款吗?

6答:我市从2024年5 月1日起实施新的商转公贷款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不得大于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商转公顺位抵押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原商贷须结清,并办理原抵押权注销手续,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该笔商转公贷款的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如果5月份以后,你们的商贷剩余本金小于等于100万元时, 就能立即申请商转公贷款了;或者将商贷剩余本金超过100万元可贷额度的多出部分提前还掉,也就能立即申请商转公贷款了。

申请商转公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②偿还贷款银行卡;③结(离)婚证;④户口簿;⑤商品房购房合同;⑥商业贷款合同、商业银行贷款余额证明(银行盖章且核对贷款账号)、商业银行还款记录(银行盖章);⑦第三人身份证;⑧抵押房产所有权人身份证;⑨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手房商转公的还需提供契税发票(评估房屋价值用)。

7问:我是一名17周岁的外卖小哥,可以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7答:盐城市行政区域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范围之外,年满18周岁(自2024年7月1日起只需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纳社会保险,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都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目前2024年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由本人根据收入在3800元-28500元之间自主选择,缴存比例统一为10%,对应的个人月缴存额在380元-2850元之间。

在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我市实施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为对每月按时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按个人月缴存额的5%(上限100元/月/人)发放补贴。

从2024年7月1日到2027年6月30日,我市将实施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调整为对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按其账户缴存余额,除依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计息外,给予1%的缴存补贴,于每年的6月30日计发。

8问:请解读一下我市住房公积金全力支持外地职工“返乡购”政策措施的相关内容?

8答:外地职工“返乡购”政策主要是两条。

第一条政策是:对异地缴存公积金的人群在政策实施期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视同本地缴存职工享受同等贷款额度和利率。

适用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包含亭湖、盐都、盐南、开发区、大丰、东台、射阳、建湖、阜宁、滨海、响水等各县市区)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在异地(外市)正常缴存的职工。

申请条件为:(1)借款人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2)具有合法有效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3)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4)借款人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累计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5) 提供“第三人”承担保证责任。

贷款额度为:在主城区(亭湖、盐都、盐南、开发区)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限额为50万元;家庭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在其他各县(市、区)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限额为40万元;家庭最高限额为80万元。

第二条政策是:满足多元化住房需求,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房屋范围,凡购买、建修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的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两条政策的实施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包含各县(市、区),执行期限为自2024年5月1日起长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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