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

一、柜面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
提取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I类借记卡。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单身职工签订《单身声明书》)。
4.新市民租房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5.多子女家庭房屋租赁合同已备案的,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备案证明原件、增值税发票原件、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原件、租金缴纳凭证原件。
7.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已备案的,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备案证明原件、增值税发票原件。
8.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注意事项
1.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住本市住房的。
3.新市民是指未获得我市户籍或获得我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是指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职工。
4.无房职工租房的,可按新市民租房、青年人租房、多子女家庭租房、租住商品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等任意一种情形申请提取公积金,每人每年只限定一种提取方式。
提取额度及频次
1.新市民、青年人租房的,可根据自己的需求按月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单位当年已汇缴金额。
2.租住商品房的,每人每年可以取两次公积金,两次提取金额相加不超过12000元。
3.多子女家庭租住备案商品房的,提取频次不限,夫妻双方提取额不超过租赁备案证明上的金额。
4.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两次公积金,夫妻双方提取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
5.租住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两次公积金,夫妻双方提取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
办事地点
各区市公积金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
0631-5323803
二、线上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租房提取公积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职工可以下载“威海公积金”手机APP进行线上办理。下面我们看一下操作流程:
手机APP操作流程
1.下载安装“威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点击“我的”,进行账号登录。
2.登录后,点击“绑定银行卡”,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绑定”。
3.绑定成功后,返回“首页”,点击“提取业务”,选择“审批类提取”。
4.选择“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选择需要办理的租房提取类型,点击“下一步”。
5.确认信息无误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6.按照提示上传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提取步骤,材料审核通过后提取款项即可到账。
注意事项
1.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住本市住房的。
3.新市民是指未获得我市户籍或获得我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是指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职工。
4.无房职工租房的,可按新市民租房、青年人租房、多子女家庭租房、租住商品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等任意一种情形申请提取公积金,每人每年只限定一种提取方式。
咨询电话:0631-5323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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