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关于门诊特殊病种的几点科普

嘉兴市的门诊特殊病种有哪些?
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障碍、失代偿期肝硬化、儿童孤独症、癫痫、脑瘫、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糖尿病胰岛素治疗、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国家规定的免费抗病毒治疗除外)。
门诊特病要如何办理备案?
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表》(医院盖章)或确诊的病理切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或病历资料原件一份
办理途径:
途径一:至嘉兴二级以上医院内部“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备案。
途径二:前往参保统筹区内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备案。
途径三:通过“浙里办”app,在“浙里医保”专区“我要备案”模块里的“门诊慢特病待遇备案”里申请备案。
途径四:失代偿期肝硬化、儿童孤独症、癫痫、脑瘫、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在浙江省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治疗凭结算诊断信息自动完成门诊特病备案;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在浙江省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凭相关费用明细信息自动完成门诊特病备案。
门诊特病享受什么待遇?
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特殊病种的针对性门诊医疗费用,可视作住院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支付。特殊病种门诊针对性中草药治疗费用,按每帖50元的最高支付标准纳入结算,不足标准的,按实结算。
注:尿毒症血透和腹透门诊病人(长期规律性血透和腹透病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特殊病种的针对性门诊医疗费用,可视作住院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支付。
例:
某有门特备案的嘉兴退休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杭州某医院(已办理杭州的异地转诊备案)治疗该病,本次就诊总费用798元,费用明细如下:乙类草药费300元(自付9元),甲类草药费470元,丙类煎药费28元,本次草药14帖,每帖55元。
结算时这样报销:本次费用中符合医保报销范围金额为总费用798元-丙类自费28元-乙类自付9元=761元。因参保人办理了杭州的异地转诊备案,需先行扣除10%转外费用即76.1元,则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金额为684.9元,实际纳入报销范围的中草药费用未超出特病门诊14帖中草药限价14*50=700元,按退休职工医保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85%报销,由统筹基金支付582.17元,个人现金支付215.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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