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标准确定
为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28日公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分档定额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分档定额标准的通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共分九档,缴存比例均为18%,第一档月缴存额为500元,对应收入为2777元;第五档月缴存额为2500元,对应收入为13888元;第九档月缴存额为4500元,对应收入为25000元。
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最近12个月的平均月缴存额核算的缴存基数(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月度计算),作为核定还款能力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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