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致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的一封信! (内含政策大礼包)
致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的一封信
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岗位的主要提供者,是保障民生物质基础的主要创造者。感谢广大企业为我省保障民生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
我们深知,企业兴社保兴,企业旺就业稳。当前,受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仍面临一些困难,承受了较大压力,我们感同身受。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助企纾困解难、促进就业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助企减负稳岗保民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新一轮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分别是:
降低费率政策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4%。
稳岗返还政策
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未超过5.5%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可按一定比例返还失业保险费,其中,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2024年1月1日之后,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并为其缴纳3个月及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按1500元/人的标准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上述政策的具体规定和咨询联系方式,我们已在我厅官网公布。近期,我们还将推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系列宣传。敬请大家持续关注。
我们坚信,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通过实施系列阶段性、组合式政策措施,能够有利于大家稳定就业岗位、提振发展信心。我们希望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广大参保企业及时申请或及时确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推送给你们须由你们确认的信息,以便我们早日准确及时高效安全将相关资金拨付你们。
感谢你们的参与、理解和支持。祝愿我们勠力同心、共克时艰,以战胜困难的决心和政策实施的良好成效迎接祖国75周年华诞!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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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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