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保: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账户共济”吗?
问
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账户共济”吗?
答:
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大连市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账户共济,他的儿子是共济人,李明是被共济人,李明在其本人个人账户没有余额的情况下,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账户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账户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大连市的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大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账户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上述家人使用,但是他们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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