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学生医保待遇怎么样?@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
杭州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杭州大学生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按以下规定结算:
(1)先由个人承担300元的门诊起付标准。
(2)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统筹基金承担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为40%,其他医疗机构为6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70%。在本人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校医院)门诊就医时,统筹基金承担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
(3)在签约的校医院服务机构首诊,或经签约的校医院服务机构转诊至其他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减免300元。
大学生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按以下规定结算:
(1)由个人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其中最高等级医疗机构标准计算,具体为:三级医疗机构800元,其他医疗机构5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2)城乡居民医保由统筹基金参与支付的住院最高限额为30万元。
(3)住院起付标准以上、住院最高限额以下部分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统筹基金承担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70%,其他医疗机构7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0%。
什么是大病保险及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指个人自付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住院最高限额以上、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付部分医疗费(含起付标准)、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费用、PET-CT费用、罕见病用药、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医疗费。
大学生大病保险基金承担比例如下:起付标准2.5万元,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70%,10万元至20万元(含)75%,20万元至60万元(含)80%。
持证人员大病保险基金承担比例如下:起付标准0.75万元,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80%,10万元至20万元(含)85%,20万元至40万元(含)90%,40万元至60万元(含)95%。
就医期间哪些费用应由个人承担?
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包括自费、乙类先行自付、自付三部分。
自费
指不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如:生活用品费、陪客费、自费药品费等。
乙类先行自付
指符合医保开支范围,但在按医保规定结算之前,须先由参保人员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如医疗服务项目中CT检查费5%、磁共振扫描(MRI)10%,药品目录中泰诺3%等。
自付
指符合医保开支范围,按规定应由个人按比例承担的医疗费用(含起付标准)。
就诊时没有刷卡结算的情况是否可以报销?应如何操作?
参保人员市内急诊未刷卡结算、市外及省外未刷卡结算可通过“浙里办”APP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因非本人原因未能在定点医药机构按医保规定结算的医疗费,符合医药卫生服务相关政策的,可至原费用结算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办理医疗费重新结算手续。
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报销门诊费用时
①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含电子票据);
②门(急)诊病历、医疗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③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一张(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需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报销住院费用时
①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含电子票据);
②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
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④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一张(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需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⑤报销外伤医疗费时,还需提供外伤情况说明,涉及责任认定或商业保险赔付的,需同时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执行裁定书、调解协议书或保险理赔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哪些费用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
(1)在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和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以外的;
(2)在境外就医的;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5)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6)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的。
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但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先行支付后,医保经办机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零星报销有哪些申请途径?
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和线下医保经办窗口申请报销。
“浙里办”APP零星报销怎么操作?
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浙里医保”进入办事,选择“我要报销”,点击“门诊费用报销”或者“住院费用报销”,阅读用户须知,点击“进入办事”,选择办理模式“本人办理”或“代人办理”(填写被代办人信息),在线填表、上传材料、信息确认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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