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一、参保登记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参保条件: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对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共12个档次
政府补贴标准:年缴费200元补贴40元、300元补贴50元、400元补贴60元、500元至1000元补贴70元、1500元补贴100元、2000元补贴120元和3000元补贴140元。
提交材料: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村委会及各区政务服务中心
1.鸡冠区政务服务中心(鸿雁街60号) 联系电话:0467-2665107
2.城子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子河街道,原立新小学院内3楼311室) 联系电话:0467-2432097
3.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高峰组团附属建筑物) 联系电话:0467-2464066
4.滴道区政务服务中心(中华路850号) 联系电话:0467-2571595
5.梨树区政务服务中心(梨树区七道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67-8232057、0467-8232069
6.麻山区社保服务大厅(中心街卫生局一楼大厅号) 联系电话:13846053670
二、待遇申领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申领范围:年满60周岁,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且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及时足额完成缴费(参保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提交材料: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间:每月19日—次月18日
办理程序:参保人在接到工作人员待遇领取通知后,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到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填写《承诺书》,并在待遇公示单上签字,确认缴费金额及待遇标准,下个月即可以通过社保卡领取待遇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
咨询电话:
1.鸡冠区:0467-2665107
2.城子河区:0467-2432097
3.恒山区:0467-2464066
4.滴道区:0467-2571595
5.梨树区:0467-8232057、0467-8232069
6.麻山区:13846053670
三、关系转移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
移转移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
提交材料:转入地开出的《接收函》;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间:每月1-25日
申请地点:市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办理地址:鸡冠区广益街55号
联系电话:0467-6186639
四、丧葬补助金申领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
申领范围:自2023年1月1日起,鸡西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或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
提交材料: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死亡人员或继承人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继承人或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间:每月1日—次月25日
办理程序:家属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办理死亡注销业务时直接提出丧葬补助金申请即可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各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1.鸡冠区:0467-2665107
2.城子河区:0467-2432097
3.恒山区:0467-2464066
4.滴道区:0467-2571595
5.梨树区:0467-8232057、0467-8232069
6.麻山区:1384605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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