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职工医保哪些情况不能统筹报销?
“前两天我去社区医院输液,开药结算时,收费处的工作人员说我不能享受职工医保统筹报销。我查了一下,我的参保缴费状态是正常的,为什么不能报呢?”7月9日,临河市民吕女士致电“我是记者·我帮你”新闻服务热线8211580,希望记者帮忙了解一下。
当日,记者来到临河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辛小勇告诉记者,不能享受职工医保统筹报销有四种情况:一是未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二是未达到门诊统筹起付线;三是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已超过限额;四是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在诊疗目录内。他通过系统查了一下,说吕女士的职工医保消费今年未达到门诊统筹起付线,因此不能享受统筹报销。
辛小勇介绍,去年门诊统筹起付线是1000元,今年对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进行了调整。就诊医疗机构等级不同,门诊统筹起付线也不一样。具体来说,在职职工在一级医院就诊是200元,二级医院就诊是300元,三级医院就诊是500元;退休职工在一级医院就诊是50元,二级医院就诊是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是300元。起付线以上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6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65%,退休职工提高5%。需要注意的是,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4000元,退休职工年度最高支付5000元。
“门诊急诊、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特殊检查和治疗、门诊特殊用药产生的医药费用不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范围,按照原政策执行;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纳入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辛小勇说。
记者:袁雅芹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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