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调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024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的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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