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单位住房公积金自助缴款线上操作指南
单位代理人可通过线上“自助缴款”功能,自主选择可结算的应缴资金,通过网银完成公积金缴存。具体如何操作?我们一起来看看。
自助缴款
1、打开浙江政务网,选定业务事项
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请将定位从“浙江省”切换至“杭州市区”。点击“部门服务”下的“市公积金中心”,在“事项清单”中“服务对象”选择“法人”,选择“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事项。
2、完成法人登录
目前登录方式有三种:
①法人数字证书
②电子营业执照
③法人账号、密码、短信验证码+浙里办扫脸
没有法人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的单位请选择第三种方式登录。若单位在使用法人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过程中遇到阻碍,也可以选择第三种方式登录。
3、在页面选择“快速链接”中的“自助缴款”。
4、选择“缴存年度”,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可缴款记录。
5、勾选需自助办理缴款的记录,点击“下一步”。
注意事项:单位选择自助缴款后,缴存方式为托收的,提交结算后,将该笔结算资金的缴存方式改为送缴,如遇本次最终支付结果失败的,已改为送缴的结算资金无法再改回托收。
6、选择结算方式后按提示操作即可。对勾选的缴款记录可通过选择“对公网银结算”“个人网银结算”“扫二维码结算”三种方式结算资金。
01、对公网银结算
打开企业网上银行付款界面时默认为建设银行,可通过选择“他行支付”切换其他银行企业网上银行进行支付结算。未能展示的银行则表示无法通过该种方式结算。
02、个人网银结算
选择该种结算方式将打开个人网上支付界面,选定付款银行后按页面提示操作完成付款即可。未在支付界面展示的银行,则无法通过该种方式结算。
03、扫二维码结算
弹出二维码后,可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
注意事项
1、使用扫码支付的,单笔支付限额5万元,未能在15分钟内完成的,该笔订单将自动作废处理,如仍采用自助缴款的需重新操作。
2、个人网银及对公网银未能完成支付的订单,隔日作废,如仍采用自助缴款的需重新操作。
3、如结算金额为0的,提交时将会出现如下图所示信息,关闭提示信息后将结算金额为0的记录在本页面予以清除。
4、多笔应缴记录产生一笔订单时,缴款金额为勾选记录的合计结算金额,遇支付失败重新结算的,按重新结算勾选记录重新产生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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