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上涨啦!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24年7月1日起,全市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一次性营养补助计发标准由2112.20元提高至2150.70元。
一次性营养补助是什么?怎么领取?
一、补助对象
全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二、补助标准
一次性营养补助是一个定额补助,每年7月调整,标准为全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三、领取金额
自2024年7月1日起,参保女职工已分娩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可以领取一次性营养补助2150.70元。
四、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经办人或个人在参保女职工已分娩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病历资料、《盐城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可在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便民服务-网上服务-资料下载中下载)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一次性营养补助直接发放到参保人员本人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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