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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医保积极支持生育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2024-07-18 16:50 · 景德镇医疗保障 · 390人阅读

7月17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医保局联合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医保积极支持生育政策新闻发布会。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兰昊介绍医保积极支持生育政策及实施进展。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张少卿,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奚忠,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金林金出席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薛声军 摄)

徐承: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发布会第五场,邀请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兰昊先生,待遇保障处处长张少卿先生,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奚忠先生,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金林金先生,介绍“医保积极支持生育政策”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兰昊先生作介绍。

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兰昊(薛声军 摄)

兰昊: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江西医保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省医保积极支持生育政策的有关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必须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省医保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为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贡献医保力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强化政策设计,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树牢“一盘棋”思想,紧扣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加强医保积极支持生育制度体系建设,发挥制度的基础和引领作用。2019年起,我省推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在全国率先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医保待遇。截至2023年底,全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412.30万人,较2019年增加了109.17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达11.32万人。

在门诊保障上:参保女职工和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因孕产检发生的符合条件的门诊费用,由各统筹地区予以定额医保报销。

在住院报销上:参保女职工和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医疗机构等级予以不同比例的医保报销。

在津贴发放上:参保女职工正常分娩的,最低按98天支付,对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增加60天按158天支付;难产、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的,再叠加享受15天生育津贴;流产或结扎等特殊情况的,按不同天数予以支付。

2023年,全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4.61万人次,较2019年增加了22万人次;全省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支出3.52亿元,较2019年增加了1.77亿元;全省生育津贴待遇支出13.19亿元,较2019年增加了4.48亿元。

第二,强化待遇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负担。实施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逐步缩小制度间、区域间、群体间待遇差距,确保生育医疗待遇公平适度、更加可及。

一是认真落实居民生育医保待遇。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时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二是全面放宽生育保险享受条件。落实医保便民惠民若干措施,全面取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附加条件,参保女职工享受基本生育津贴待遇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脱钩,取消结婚证、准生证等限制性材料,确保生育津贴及时足额发放。

三是稳步提升生育费用保障水平。去年,我局会同省财政厅出台相关政策,从提高生育门诊费用保障、提高住院分娩报销比例、取消生育住院起付线三方面,进一步提升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该政策自2024年1月1日实施后,不论职工和居民,产妇住院分娩均可享受同等报销待遇,按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来看,职工较之前分别增长了5%、10%、5%,居民较之前分别增长了10%、20%、30%。

第三,强化部门协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部门协同、内外联动,将妇女儿童的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经办服务一体考虑,完善多重保障机制,广大家庭的生育获得感、幸福感更有成色。

一是实施新生儿资助参保。今年年初,我局积极推动将“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纳入省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对今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其3岁以内(含3岁),由财政全额资助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参保、即享受待遇。政策实施半年来,全省资助新生儿参保人数达11.74万人,享受医保待遇31.25万人次1.91亿元。

二是拓宽生育支付范围。综合考虑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2022年调整“术后镇痛”等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类别,将“无痛分娩”涉及的3个项目纳入甲类支付范围。今年5月,我局出台新版医保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目录,将9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乙类支付范围,今年6月1日起实施,预计每年将为参保群众节约2.9亿元医疗费用。

三是提升医保服务质效。全面实施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3.0版),依托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打通数据壁垒,推动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针对新生儿参保登记,利用赣服通“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专区,实现线上“一键办理”。针对生育待遇享受,将生育登记、生育医疗费零星报销、生育津贴支付等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实现“一月内通办”。针对异地就医服务,实行跨省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生育待遇核定与支付“跨省通办”,打通省内就医“无异地”,实现生育门诊、生育住院省内“一站式结算”,目前,全省共有2.8万家定点医药机构可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最大程度释放医保红利,提升群众生育体验。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持续优化生育医疗保障政策措施,积极回应广大群众生育医疗关切,为更好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重要支撑。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

徐承:谢谢兰局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举手,并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

江西日报记者(薛声军 摄)

江西日报记者:请问医保部门如何在保障群众生育医疗待遇、减轻群众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上精准发力?

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张少卿(薛声军 摄)

张少卿:为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着力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助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局会同省财政厅于2023年1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通过“两提一降”,即提高住院分娩报销比例、提高职工生育门诊费用保障、取消生育住院起付三方面,着力提高全省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该文件已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落地实施以来,已累计减轻全省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负担超过2亿元。

一是提高住院分娩报销比例。按照统筹城乡、覆盖全民原则,推动职工和居民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两统一、两提升,按医疗机构等级分别为:一级医疗机构100%、二级医疗机构100%、三级医疗机构90%,进一步降低广大家庭生育成本,营造积极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全省享受生育住院待遇12.48万人次,总费用7.32亿元,医保支付达5.78亿元,实际报销比例达78.93%,其中,享受待遇职工4.29万人次,医保支付2.11亿元;享受待遇居民8.19亿元,医保支付3.67亿元。

二是提高职工生育门诊费用保障。参加职工医保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10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1200元,较之前提高了至少400元。今年以来,全省职工享受生育门诊待遇38.03万人次,医保支付达5917.88万元。

三是取消住院分娩起付门槛。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产妇住院分娩在各级医疗机构都不再设置起付线。与之前相比,职工医保的住院分娩起付线分别降低了: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居民医保的住院分娩起付线分别降低了: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实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零门槛”。

江西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记者(薛声军 摄)

江西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记者:能否介绍一下生殖生育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报销情况?

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奚忠(薛声军 摄)

奚忠:为推动全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与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配套衔接,共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我局已将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等按规定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

一是明确自2022年3月8日起将“无痛分娩”涉及到的“术后镇痛”、“麻醉中监测”和“椎管内麻醉”3个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予以支付。政策执行后既有效减轻了产妇的经济负担,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产妇的心理负担,让参保群众在医保领域得到了更多的改革实惠和红利。今年1至6月,共12.68万人次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医保共支付1102.46万元。

二是将4633个医疗服务项目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其中,按规定将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中的9个纳入了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涉及“取卵术”“人工受精”等,且明确支付范围为“限门诊且统筹基金单行支付2次/人”,报销比例参照统一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该政策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预计每年将为参保群众节约2.9亿元医疗费用,6月1日-6月30日,共4770人次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医疗费用835.34万元,医保报销517.75万元,医保平均报销比例61.98%。将有力提振我省育龄期妇女生育意愿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三是持续做好与生殖有关的心理辅导、中医药服务、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的医保支付管理工作,为参保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保障服务,助力提高生育生殖有关医疗服务水平。

省政府网站记者(薛声军 摄)

省政府网站记者:请问医保经办部门在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生育支持政策落实落细上有哪些具体举措?

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金林金(薛声军 摄)

金林金:省医保局坚持“服务为先”的理念,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举措、创新服务方式,努力实现群众办事效率更高、体验更优。

一是“简化办”简化程序、提升效率。2023年12月1日印发《江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3.0版)》,其中“生育津贴支付”由之前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只需提交一张表格;实行跨省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生育门诊、生育住院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生育待遇核定与支付“跨省通办”。下一步,我们还将推进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

二是“线上办”足不出户、省心省力。通过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数据共享、自动比对等方式,推动网上办、掌上办、码上办持续迭代升级,产前检查费支付、生育津贴支付等19项高频事项均可通过“赣服通”医保专区、江西智慧医保APP等渠道网上办理;所有查询类业务实现了“掌上办”办理,一键查询即可了解自己医保账户的相关信息;上线“一码付”应用,无论是本地就医还是省内异地就医时只需扫一次医保电子凭证,即可轻松快捷完成医保结算和自费缴纳等流程,有效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是“一链办”整合优化、高效便民。将生育登记、产前检查费报销、生育医疗费报销、计划生育医疗费报销、计划生育生育津贴报销等单事项集成为“一件事”,综合办理时长由过去最多80个工作日,优化到30个工作日以内,截至今年一季度,我省享受生育待遇4.85万人次,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支出13152.7万元,生育津贴待遇32377.03万元,平均生育医疗费报销2712元/人,与2023年平均生育医疗费报销1335元/人,同比增长103%;大力推行新生儿三年免费参保政策,参保群众通过赣服通“一件事”专区对应模块或线下窗口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徐承: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网、大江新闻客户端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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