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参加社会保险攻略,请收下!
近期,有不少创业者咨询“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哪些社会保险?该如何办理?”徐小保搜集整理了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为您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将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如果您是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只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都可以以个人身份选择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如果您是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员工参加一份社会保险,让员工安心踏实的与您共同打拼,应当按企业职工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万一员工发生工伤,可按照现行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万一小店经营状况不好,需要解聘,缴够一定年限还能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请尽快了解后办理吧,下面徐小保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办理:
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同步完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想足不出户在网上办理参保登记,单位可以搜索“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申请注册。注册完成后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参保信息补足”模块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您距离经办大厅或社银合作网点较近的话,那里也有我们为您提供的优质窗口服务,业主可携带“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章线下办理。
用人单位如何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登记
1.线下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用人单位参保登记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业务经办时间每月11日至次月6日。
2.线上办理:参保单位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模块办理用工参保业务。业务经办时间每月11日至次月6日。
用人单位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登记后,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优化申报流程”以后,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社会保险费申报受理、费款征收等工作,因此缴费工资申报和调整业务由税务部门受理。人社部门主要负责社会保险费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工作。用人单位一般在每年1月至3月期间向税务部门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用人单位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社保费申报缴费业务。具体请关注“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拨打12366了解咨询。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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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招录用人员,应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登记参保手续,工伤保险是以参保缴费时间作为享受待遇的开始时间。晚办理了,一旦发生工伤,按照规定应当由雇主承担办理前的工伤医疗等待遇费用。
2.员工离职应当及时办理退工停保手续,因为社会保险费是按照办理退工停保的实际时间核定社会保险费。
3.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后要及时缴费,尚未办理代扣协议的或者代扣账户余额不足没有及时扣款成功的,造成不及时缴纳使次月加收滞纳金。
广大个体工商户朋友们,如果您和您的家人还未参加社会保险,我们真诚地希望您--趁年轻时参加社会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在职防风险,未来增保障,扫除创业就业路上的后顾之忧,抓住时机,共享国家繁荣发展的红利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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