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参加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哪些待遇?-社百网(社保100)

小程序
扫一扫访问小程序
APP
首页 > 快讯 > 黔东南州参加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哪些待遇?

黔东南州参加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哪些待遇?

2024-07-22 14:54 · 黔东南州医保局 · 329人阅读

(一)个人账户划入

1.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2.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即1200元/年/人。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具体标准如下:

(三)门诊慢性病特殊病报销待遇

目前,我州经认定取得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的参保人员,到指定的具有慢特病门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根据病种不同,起付线有0元、150元、500元三种情形,报销比例有75%、按统筹地区普通住院报销比例和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非备案报销比例下浮10%三种情形。封顶线最低1500元,最高50万元。

(四)住院报销待遇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

(五)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 万元以上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报销 95%,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8万元。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

1.个人账户划入。缴纳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每月按缴费基数的2%划入参保人个人账户。

2.医疗费用补助。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慢特病门诊费用、特药费用,经基本医疗、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后,符合政策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由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补助 70%。

3.年度医疗费用再补助。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慢特病门诊费用、特药费用,经基本医疗、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报销后, 符合政策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总费用,退休人员超过 3000 元、 在职人员超过 4000 元的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再补助 50%。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66644.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政府小程序查询
扫码查询当地社保办事小程序
Dynamic JFIF Image
Dynamic JFIF Image
查询结果示例

官网查询(社保·公积金)

咨询社保AI助手
0/50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