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住房公积金中心6月重要政策
为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企稳回暖,进一步满足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合理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4年6月,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多项业务新政,一起看——
一、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6月14日,《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细则》发布。《细则》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将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商业贷款,通过顺位抵押的方式,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
6月14日,《个人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政策实施细则》发布。《细则》明确,当借款人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剩下一部分可以通过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来“补充”。
三、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
6月14日,《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政策实施细则》发布。《细则》明确,交易房屋的买卖双方均涉及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带押过户”。
四、支持高层次人才
6月14日,《赤峰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发布。《细则》明确,归集方面:高层次人才的缴存基数可按当年缴存基数上限核定;提取方面:高层次人才自购房之日起三年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总额即可;无房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按月租房提取,提取限额提高到16000元;贷款方面:高层次人才作为主借款人,在赤峰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其贷款限额最高提高到200万元。
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6月14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实施细则》发布。《细则》明确,在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缴存人及配偶,购买赤峰市行政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期房),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六、企业信用评级
6月14日,《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发布。《办法》明确,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采集能够反映缴存单位信用状况的信息,对缴交单位做信用等级评价,将其统一划分为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四类,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惩戒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
七、提高私营企业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
6月14日,《关于提高私营企业缴存职工贷款额度政策的实施细则》发布。《细则》明确,私营企业职工在办理贷款时,可依据《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提高贷款额度上限,最高贷款额度上限可提高至100万元。
八、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孩家庭
6月14日,《关于阶段性调整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细则》发布。《细则》明确,提取方面: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孩家庭可申请按月租房提取;贷款方面:新市民及青年人首次首套贷款,可贷额度最高提升至现行贷款最高额度的1.2倍,即最高可贷120万元;多孩家庭首次首套贷款,在可贷最高额度基础上上调10万元至30万元,即最高可贷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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