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医疗保障咨询台|不孕不育纳入医保报销了吗?
咨询:烟台市2024年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的报销政策是什么?上限是多少钱?
答复:2024年烟台职工医保门诊,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参保人年度内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累计计算。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在职职工、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00元、6000元。
咨询:今年4月份听说不孕不育也纳入医保报销了,想问一下需要申请吗?需要什么材料?
答复:自2024年4月1日起将参保人员在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治疗性辅助生殖项目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参照我市乙类门诊慢特病政策执行,参保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0元,参保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我市乙类门诊慢特病起付线300元,医保范围内的合规费用按80%比例报销。目前,烟台市只有烟台山医院、毓璜顶医院属于辅助生殖技术的定点医疗机构。本地确诊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备案;异地确诊的,可携带备案所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历或诊断证明、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等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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