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一瞧修订后的计划生育条例
赶放假过元旦,铺垫少讲,直入主题。
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重点看两条: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三十三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此例一出,各路媒体普遍叫苦,可小编不这么看,我认为,广东人这次赚大发了。
我们只讨论以下两类情形(暂且不考虑单独二胎的情形):
一、想要生两个孩子的(不考虑第一胎为双胞胎的情况)
二、尚未生育,只要一胎的。
这里我们不得不提一下“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
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可以享受到众多优待。包括每月的保健费;在招工、解决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优先照顾;其母增加35天产假等。
新政策对第一类朋友无疑是天大的好消息。
调整前,在生育第一胎时,基本产假98天,晚育15天(生早了可没了),至于独生子女假35天应该不会领证申请了吧。
生二胎的时候,属于违规行为,社会抚养费及一系列惩罚等着你,你还有空算假期?(事实上违反了计划生育生第二胎也能享受产假,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
调整后,无生一胎和二胎时都一样,基本产假98天,计生奖励30天.
这一对比,对此类伙伴,调整后交调整前,女性单在假期上就多出了n天(n=45或60或133,怎么算的?你猜。
Ps:不要给我提什么难产什么什么的啦,调整前后没变化的就不提了。
Ps:独生子女假35天是需要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如果都做好以后再生的打算还敢去领,这不是作死吗?
Ps:《独生子女光荣证》——作了承诺,国家给你奖励,你翻脸不认账时,国家也不是吃素的——领证有风险啊。
对于第二类朋友来讲调整后也应该算不错(算还是不算,你自己判断)
没错,虽说调整前,基本产假98天,晚育15天(生早了可没了),独生子女假35天,最多的时候可以有148天。
而调整后呢,基本产假98天,计生奖励30天,合共128天。
表面看好像是少了20天,即便不是晚育的,要少了5天。
可问题还是出在独生子女假,前面说了,独生子女假的前提是要向国家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小编试着找了下有关领了独生子女证后超生的处理办法,暂时没找到官方对外发布的文件,但从全国各地零星的网友回答看来,之前享受的奖励被收回及罚款基本是逃不掉的了。更重要的是,小编还发现部分地区在实际的执行中,将结扎作为办证的先决条件。(虽然不知道结扎到底是怎么操作的,不过想想就觉得疼)。好了,少了几天假,还你生育二孩的自主权,免去之前的一堆麻烦,你真觉得是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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